社會發(fā)展至今日,女性要工作以養(yǎng)活自己,家庭和孩子,其經(jīng)濟上承擔的不比男性少。在各種各樣的工作崗位上,女性貢獻也不比男性少。但是,社會習慣使人們對于女性的成就和能力的肯定,還只是限于大的方面,即抽象的肯定。而事實上,成就越大的女性,其生活上和感情上承受的壓力往往越大。
較順從、較隨和的女性,被人認為是可愛的,而見解獨立,行為果斷的女性,往往被人稱為“雄性化”了的女性,因而較多地受到非議。
一個男性如果比較專橫或者有說一不二的特點,人們往往敬畏,并且稱之為有“領袖氣質”、“英雄氣概”;如果一個女性如此,則多半會招致反對,武則天的專橫和集權之所以比秦始皇招致更多的反對和非議,很大程度上因為她是女性。
男性如果致力于社會活動,廣泛結交并且較少顧及家庭,人們往往會說他是在干事業(yè),是有本事的人;一個女性如果同樣去活動則多半會被人稱為“瘋瘋癲癲”。對于前者,人們會說“社會活動家”,對于后者,人們會說“交際花”;對于前者,家人多半會自豪、甚至甘愿為之犧牲;對于后者,家人多半會覺得難堪,想方阻止她“出去”活動。
社會、傳統(tǒng)、習慣不給予女性積極行為的肯定,而引導女性從事于被動行為。社會是用“稱贊”來引導女性的順從、服從和依賴性的,它使得順從和依賴的女性得到和平和穩(wěn)定,得到平靜和溫暖,即所謂“幸福”;相反,它用“批評”來防止女性獨立和主動,使得主動的女性遭人非議,使她們的“名聲”不潔凈,得不到支持和理解,從而迫使她們順從。
如果女性不去自覺地對自己的能力、智力和行為進行自我肯定,則將永遠是處于附屬的地位。所以,事實上,女性比男性更需要自信。
女性的美德,至今為止,總是同“附屬”地位分不開的。比如,為丈夫、為家庭、為子女作出犧牲,歷來是女性的美德。從最小的事情吃飯上看,如果不太富裕的家庭,一個女人,把好的食物,都省給丈夫和孩子吃,自己不吃,則是“賢惠”,如果同時她還要更多的勞作,則會被人們交口稱贊;反之,她說:“我的工作很辛苦,需要足夠的營養(yǎng)以便更好地工作,至少同丈夫一樣要保證身體熱量的充分補充。”人們便會嘲笑她不夠“賢惠”。再如,一個足夠富裕的家庭,如果女性致力于將家庭弄得整潔舒適,擅長烹調(diào),常常守在家里,把自己打扮得美麗得體,便會受到人們的羨慕和稱贊;而有的女性,偏偏不肯如此,僅僅因為自己熱愛某項工作或事業(yè),去拼命地干,人們便會感到迷惑不解,甚至說她“沒事找事。”
由此可見,女性是否應當“拼命工作”,完全應當看家庭或丈夫是否需要你工作。而不是看你自己是否愛工作。男性,無論是因家庭或者社會的“責任”所需而工作,還是因個人愛好而工作,都是可稱贊的,而女性卻只有在為他人,或者說因責任而干時,才會被認可,如果為了滿足個人的喜好而從事某項工時,往往就是“不賢惠了”。
以上所說,是因為女性的行為由于傳統(tǒng)觀念的作祟得不到社會的肯定,或者說社會的評價往往是傾向于肯定女性的無能和附庸地位。因此,女性如果不進行自我肯定或自我評價的話,容易失去自信,而使自己和自己的女兒越來越無能。
綜上所述,女性自我肯定的必要性,已經(jīng)盡然,歸納起來就是:由于歷史的原因、傳統(tǒng)觀念的左右,女性的能力、智力和才干,并沒有得到充分肯定。因此,造成女性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附屬地位和被動地位。要想使女性所特有的聰明才智得以發(fā)揮,首先要使女性自身對自己的才能有一個正確的認識。